記者8月12日從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獲悉,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的要求和省委的安排部署,省人大常委會于近日啟動了民法典涉及法規專項清理工作,并提出工作方案。
據介紹,此次專項清理的范圍涵蓋我省制定及批準的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清理內容包括對我省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與民法典的精神、原則和規定不一致的內容進行梳理,并制定修改或者廢止的工作計劃。清理工作堅持“誰起草、誰清理,誰清理、誰負責”的原則。由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工作機構、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和常委會法工委、市(州)自治縣人大常委會按照實施的職責分工做好相關清理工作,各單位應于10月底前完成報送和審查任務。
工作方案明確了清理任務和目標、確定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員、落實清理工作責任。各單位要組織相關人員深入學習民法典、熟悉掌握民法典的基本原則、核心要義和精神實質,確保清理工作依法有序推進。做到清理底數清,清理問題清,清理計劃清,確保清理工作的全面性和準確性。同時,要對標全國人大常委會清理要求,加強上下聯動,及時溝通協調,對清理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和意見建議,及時與全國人大常委法工委和省人大常委會各工作機構進行溝通,認真提出清理報告,確保此次專項清理工作順利完成。(記者崔亞明 王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