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全面停止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審批
規范自主驗收加強核查監管
中國甘肅網1月2日訊 據甘肅日報報道 (記者 孫海峰 白永萍) 為規范全省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程序和標準,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甘肅省水利廳日前印發了《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要求全省各級水土保持管理部門全面停止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審批,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變相開展相關驗收審批。
據悉,2017年國家取消了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的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審批行政許可事項,轉為生產建設單位按照有關要求自主開展驗收。在此背景下,我省《實施意見》出臺。
除進一步明確生產建設單位和水土保持管理部門的責任外,《實施方案》對水土保持管理部門依法履職及相關處罰事項做出了規定。
根據《實施意見》,對已完成報備驗收的生產建設項目,全省各級水土保持管理部門將切實履行法定職責,由報備部門組織開展自主驗收項目的核查工作,加強監管。對核查中發現的弄虛作假、不滿足驗收標準和條件而通過驗收的,視同為驗收不合格,將以書面形式告知生產建設單位,并責令其依法依規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責任,達到驗收標準和條件后重新組織驗收。
對生產建設單位未按規定取得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機關報備證明的,視同為未經驗收;已取得審批機關報備證明的生產建設項目,在驗收工作中弄虛作假,不滿足驗收標準和條件而通過驗收的,及時向報備機關反饋,由報備機關組織開展現場核查;對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且生產建設單位將生產建設項目投產使用的,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進行處罰。